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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受条款。
通过首页进入青岛房产在线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青岛汉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条款”) 约束。青岛汉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青岛汉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将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青岛房产在线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谁可使用青岛房产在线?
“服务”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因此,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青岛汉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青岛房产在线网站会员。
3.青岛房产在线网站仅作为信息发布地点。
本公司网站仅作为用户发布相关房产信息,就房产的相关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于房产信息相关服务的地点。但是,本公司不能完全控制交易所涉及的信息的安全或合法性或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交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
4.您的资料和房产信息。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房产信息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
(全部或部份地) 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青岛房产在线网站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青岛房产在线网站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4.1 注册义务。 4.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4.3 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 4.4 被禁止信息。
5.您授予本公司的许可使用权。
您授予本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曾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本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6.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青岛房产在线网站将仅根据本公司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青岛房产在线网站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获取和使用。
7.交易程序 7.1 添加信息描述条目。 7.2 就交易进行协商。 7.3 处理交易争议。 7.4 运用常识。 8.交易系统 8.1 不得操纵交易。 8.2 系统完整性。 8.3 反馈。 8.4 不作商业性利用。
9.终止。
您同意,青岛房产在线网站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青岛房产在线网站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
终止您的“服务”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和丢弃您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的“您的资料”。青岛房产在线网站同时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您同意,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终止您使用“服务”之措施可在不发出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实施,并承认和同意,青岛房产在线网站可立即使您的帐户无效,或撤销您的帐户以及在您的帐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您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此外,您同意,青岛房产在线网站不会就终止您接入“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第11、12、13和21各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0.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
(i) 您违反本协议;
11.服务"按现状"提供。
本公司会尽一切努力使您在使用青岛房产在线网站的过程中得到乐趣。遗憾的是,本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为此,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服务”以“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基础提供。青岛房产在线网站明确声明不作出任何种类的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关於适销性、适用於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青岛房产在线网站对下述内容不作保证:
(i)“服务”会符合您的要求;
12.责任范围。
您明确理解和同意,青岛房产在线网站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青岛房产在线网站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i)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13.赔偿。
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他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他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4.遵守法律。
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5.无代理关系。
您与青岛房产在线网站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6.广告和金融服务。
您与在“服务”上或通过“服务”物色的刊登广告人士通讯或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其推广活动,包括就相关信息或服务付款和交付相关服务,以及与该等业务往来相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仅限于在您和该刊登广告人士之间发生。您同意,对于因任何该等业务往来或因在“服务”上出现该等刊登广告人士而发生的任何种类的任何损失或损毁,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如打算通过“服务”创设或参与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通过“服务”收取或要求与任何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新闻信息、警戒性信息或其他资料,敬请注意,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不会就通过“服务”传送的任何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用性或可用性、可获利性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对根据该等资料而作出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策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17.链接。
“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他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并不控制该等网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18.通知。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青岛房产在线网站而言) 电子邮件地址为 info@house.sd.cn,或
(就您而言) 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青岛房产在线网站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他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 (24) 小时后,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本公司可通过邮资预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青岛房产在线网站提供的地址。在该情况下,在付邮当日三
(3) 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9.不可抗力。
对于因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使本公司延迟或未能履约的,青岛汉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20.转让。
青岛房产在线网站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21.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您和青岛汉林网络信息有限公司之间的全部协议,规定了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取代您和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先前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本公司未就您或其他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本公司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行动的权利。
22.仲裁。
因本协议或本公司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中国青岛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您或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中国青岛地区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您或青岛房产在线信息有限公司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或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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